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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简章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地点
考试日期:2008年10月19日(星期日)
考试科目:初级: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考试地点均在安康城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它单位从事统计工作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年,上岗从事统计工作;
2、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含助理统计师或统计员,下同)满四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四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5、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7、现在国家机关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对是否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不作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5日至2008年6月20日
1、中、省驻安及市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可直接到市统计局报名(市政府五楼,电话3213850,3223570),也可到所在县区统计局报名。
2、各县(区)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县(区)统计局报名。
3、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三张及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并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登记表》。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使用由人事部审定、国家统计局统一编写的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由市统计局统一到省统计考试办公室购买发放报考人员。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陕价费调发[1999]24号)规定标准执行。
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
教材费:初级40元,中级70元。
大纲:初级8元,中级10元。
六、其他
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有关详情可查询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akstats.gov.cn/)。《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登记表》可从网页自行下载,表格统一印制成A4大小。
安康市统计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