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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置农村能源消费调查的通知
各相关县区统计局: 根据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内容和全国农村能源消费调查工作会议精神,从2008年起开展农林牧渔业经营单位能源消费调查工作,主要用于万元GDP能耗的计算。根据《陕西省统计关于布置农村能源消费调查的通知》精神的要求,现就我市农村能源消费调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调查单位的核对 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单位可能不存在,或不属于农林牧渔业经营单位,为了保证单位字典库的建立,请各相关县区按照名单,根据调查样本库要求的内容进行核实,上报。 1、2008年1月5日前上报核实后的单位库 。 2、市局在各县区上报字典库的基础上,确定并反馈各县区最终需要上报报表的企业名单。 二、调查工作要求 农业生产单位能源消费调查是能源统计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县区要高度重视,安排人员,按照调查统一要求,按照统一的报表内容,认真做好调查工作。 三、上报时间 2008年2月20日前上报调查单位基层表电子文档,同时上报调查单位原始表。 附:安康市调查单位样本库 字典库上报表式 调查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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