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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调查表》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 为了解掌握各市、县(区)统计部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拥有状况,省统计局决定对各市、县(区)统计局的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进行调查,现就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PC服务器、PC机、笔记本电脑、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网络交换机、路由器、VPN设备、UPS设备等。 二、调查时间:2006年4月30日前拥有的以上各种设备。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2006年5月10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安康市统计局政办科。电子信箱:guq.y@163.com 四、填报要求 1.设备名称及型号要尽量填写详细,在同一时间购买的相同品牌、型号的设备可合并填写。 2.资金来源是指设备采购时资金的来源渠道,分为:上级部门调拨,省市资金配套(分省配套、市配套)、自筹和其他(如无偿捐赠等)。 3.使用状况是指设备的运行状况,正常使用的填“在用”,未使用的填“闲置”或“待报废”。 联系人:余国琴 联系电话:3223570 附:《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调查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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