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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科    文章来源:安康市统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9

 

安市统发(2008)29号


 

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队、站:

现将《2008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县区,本科、室、队、站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2008年全市统计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印发  2008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陕西省统计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安康辖区各调查队。


 

2008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解放思想,把握机遇,深化改革,提升能力,创造性地开展统计工作,为安康突破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建设。统计执法仍是今年全市统计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以《统计法》颁布25周年为契机,认真抓好“五五”统计普法,重点做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视察《统计法》的安排,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一定的办案数量和质量;不断强化和完善全员执法、全程执法工作机制和统计违法案卷评审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市县区都要建立和落实统计执法目标责任制。要把经济普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指标以及节能降耗、统计登记、统计从业资格等作为今年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坚决查处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行为,优化统计工作环境,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数据权威。

今年继续安排对部分县开展统计巡查。

二、全力以赴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涉及机关、团体、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做好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是确保普查成功的重要前提。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方案,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成立机构,选好人员,抓好培训,扎实开展清查摸底工作;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抓紧落实好普查经费;要强化协调配合意识,明确普查机构中各部门、各专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部门作用;要通过普查切实抓好名录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三、切实做好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节能降耗是国家确定考核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各级统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感,按照国家统一方法制度,尽快健全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完善能耗核算方法和数据评估办法;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能源源头数据质量;要加强对能耗的监测、预警和分析,为制定节能降耗决策提供参考。各县区统计局要积极争取人员和经费支持,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继续做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县域经济发展监测是省政府确定由统计部门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监测考评工作管理,强化督导检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监测数据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县域经济监测资料的统计分析和研究,为各县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发展服好务。

五、着力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统计部门的核心任务。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统计监测,重点突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服务。在统计分析上,要有所创新,努力打造统计分析精品。在统计监测预警方面,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有喜报喜,有忧报忧。

六、完善评估办法,加大评估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核算方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主要统计数据“下管一级”、“下算一级”的审核制度和GDP指令性评估制度,确保评估办法标尺统一、客观公正、公平合理;要规范和统一县区GDP及相关专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法,提高GDP核算数据与专业统计数据、上级核算数据与下级核算数据的衔接和匹配。要建立健全GDP核心指标与工农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价格指数和地方财政、税收增长等主要指标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数据能客观反映各地发展实绩。

七、精益求精,认真做好几项重点考核统计工作

GDP核算。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局规定的统一核算办法,加强对各专业数据和财政、税务、交通、金融、通信、商务、旅游等部门基础数据的规范与监测;要按照“分级核算”原则,将相关产业、行业支撑GDP的任务,测算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产业,以产业和行业的发展确保GDP全年任务的落实。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按照“在地统计”原则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竣工统计登记及投资项目统计数据库建设等规范要求,强化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项目数据库,落实项目业主报送单位,确保投资报表依法布置,依法报送,依法检查。

工业统计。规上工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统计管理,确保生产、财务、能耗等相关统计数据准确、衔接,要密切监测新建型和成长型工业企业的建设、发展情况,严格按照“进笼子”的规范要求,做好申报的基础工作,及时申报。规下工业要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抽样调查工作,帮助指导企业(村)做好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等基础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报表,确保规下工业统计数据质量。

城乡居民收入统计调查。要按照城乡居民收入抽样调查和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强对记帐户的记帐检查和业务指导,并按规定及时兑现记帐补贴,确保各记帐户如实填写各项收入和支出等情况,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数据的准确性,客观反映市、县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八、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组织建设。要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基层的帮助和扶持,推进扩权县和财政直管县乡镇统计工作 “业务、人员、经费”的“一垂三统”,并适时推广。要依法推进所有单位实行统计登记,严格实行所有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制度建设。合理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流程,健全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三是坚持不懈抓基层业务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对乡镇、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四是继续抓好基层信息化建设。规上、限上、资质以上和星级企业要按要求逐步实行统计数据联网直报。要积极创造条件,把县区统计局网络向乡镇延伸,实现乡镇统计数据网络传输,网上报送。

九、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部门统计管理制度。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6号)精神,依照统计法规,切实加强对部门及行业统计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规范部门、行业统计行为。一是按照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行部门及行业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任何部门和单位都应依法向政府统计部门提供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相关年度或月、季度基本统计资料。三是严格统计发布制度,对涉及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性统计数据,以及各项考核数据必须由政府统计部门统一对外发布或评估认定,坚决杜绝数出多门,一事多数,以增强统计数据的社会公信度,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十、造就一支新型的统计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08年为安康“解放思想年”的总体要求,积极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解放思想,我为安康突破发展做贡献”活动。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新型统计队伍。要以提高统计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统计队伍业务培训和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工作。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支持国家统计局安康辖区调查队的工作,完善局、队协调议事机制,巩固提高局队和谐关系。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维护统计工作的整体性和严肃性,保证政令畅通,确保2008年全市统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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