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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统发〔2006〕03号
关于征求对基层业务指导效果和市统计局 统计调查报告质量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 根据市统计局《下基层调查研究和指导业务暂行办法》(安市统发[2005]38号关于印发《市统计局会议制度》等十四项制度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为确保市统计局相关制度落实到位,并切实改进市统计局工作质量,现请各县区统计局对市统计局下基层指导工作情况和市统计局统计调查报告质量情况提出意见(市统计局调查报告请在市统计局内部网页上下载)。请各县区接此通知后,召集全体人员实事求是地客观评价,按文件所附名单提出具体意见并于2006年1月20日前,将结果加盖公章,传真报市统计局。(传真电话:3213850) 附:1、市统计局下基层指导工作效果意见表 2、 市统计局调查报告质量意见表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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